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会员登陆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社区事务 社区相关事务的版块 勋章申请版主管理规定新会员必看

新帖导读 社区相关功能板块 活动任务投票悬赏排行记录

老兵 北京 上海 陕西 内蒙 江苏 浙江 广东 福建 青海 吉林 辽宁 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广西 宁夏 甘肃 西藏 江西 山东 四川 新疆 山西 安徽 天津 重庆 海南 云南 黑龙 贵州

显示电梯×楼主沙发板凳地板5楼6楼登录注册
查看: 1828|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复制链接]
无效楼层,该帖已经被删除

609

主题

6

听众

9766

积分

一级上将 ★ 副站长

Rank: 9Rank: 9Rank: 9

三等功 优秀士兵 优秀军事干部 优秀服役 对越自卫反击战 国防服役章 40年以内老兵 正营职军官

沙发
发表于 2012-7-21 21:08:39 |只看该作者
这个条例虽已实行几年了,但还是应该置顶起来,供大家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54

主题

28

听众

9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超级爱心大使

板凳
发表于 2012-7-21 21:47:40 |只看该作者
兵心不改 发表于 2012-7-21 21:08
这个条例虽已实行几年了,但还是应该置顶起来,供大家学习~!

我点分享了!分享到朋友网 和QQ空间了!
怀才就像怀孕,时间长了才能看出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09

主题

6

听众

9766

积分

一级上将 ★ 副站长

Rank: 9Rank: 9Rank: 9

三等功 优秀士兵 优秀军事干部 优秀服役 对越自卫反击战 国防服役章 40年以内老兵 正营职军官

地板
发表于 2012-7-21 21:59:56 |只看该作者
倾城 发表于 2012-7-21 21:47
我点分享了!分享到朋友网 和QQ空间了!

哦,那是应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3

听众

2550

积分

★少校★正营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对越自卫反击战 国防服役章 40年以内老兵

5#
发表于 2012-7-22 21:13:3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罗俊华1 于 2016-6-27 14:55 编辑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6

主题

4

听众

4540

积分

上将★超级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三等功 对越自卫反击战 光荣负伤 国防服役章 40年以内老兵

6#
发表于 2012-7-22 23:45:4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罗俊华1 于 2016-6-27 14:55 编辑

应让更多的老兵知道有这(条例).也让一些不作为的官员看看.老兵们也懂法知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中国老兵苑军网是老兵的网上家园!!!
“老兵”是我们一辈子的身份名片!!!
永远也忘记不了一起扛过枪的战友!!!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