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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201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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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6 11:11: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013年4月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2013第3号文件,4月8日总政治部翻印此件。录文件前言及纲目如下: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
(2013年4月4日)
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涌现出无数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矢志奋斗、无私奉献、英勇牺牲的烈士,他们的功勋彪炳史册,他们的精神成为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的力量源泉。中央历来高度重视烈士纪念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烈士纪念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烈士纪念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特别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相关制度机制不完善。为深入贯彻落实当大十八大精神,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经中央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弘扬烈士精神
二、广泛开展纪念烈士活动
三、坚持用烈士用烈士英雄事迹教育青少年
四、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
五、完善烈属抚恤优待政策
六、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七、强化组织领导
  (此件发至县团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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