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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女教师不满被分手扎死男友 一审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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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2 15:22: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报讯(记者 孔德婧)因不同意男友陈某向其提出分手,24岁的女教师周丽娟在“求和”无望的情况下,用事先准备的水果刀将对方扎死。近日,北京一中院公开宣判周丽娟故意杀人一案,一审判处周丽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且限制减刑。

  24岁女子以死相逼求男友复合

  周丽娟今年24岁,广东省汕尾市人,大学专科文化,案发前是广东省深圳市一家早教中心早教班班主任。

  据周丽娟供述称,今年情人节前后,身处北京的男友陈某提出跟她分手,但她想和好,被陈某拒绝。3月29日晚10点左右,她坐飞机来北京找陈某谈“和好”。下飞机后,周丽娟找到陈某学校跟陈某见面,因为时间太晚,陈某带她去校园的一个宾馆开了房间。

  第二天早上,陈某出去给她买早点,而她则去校园一个小卖部里买了一把刀,放在了双肩背书包里。

  第二天晚上,两人就分手问题争执多次。凌晨3点多时,周丽娟醒了,又跟陈某谈感情的问题,陈某还是拒绝。两人争吵时,周丽娟从背包里将刀拿出来,说不同意就死给陈某看。她先扎了自己,这时陈某过来抢她的刀,她就往回夺,刀在两人之间挥来挥去。

  和好不成扎男友十余刀并自残

  周丽娟称,自己受伤后,陈某先跑出房间找人,再回到房间拿起电话报警。而正当陈某报警的时候,她拿刀扎了陈某脖子一刀。之后,还拿刀扎了自己的胸口和脖子。“这次来北京是打算跟陈某和好的,但没想到他始终不同意。”

  周丽娟供述称,当时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人,她爱陈某,不会有杀害他的动机。她只跟陈某说过一次不能和好就,没有说过要同归于尽。

  据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显示,2014年3月31日4时34分20秒,陈某用手机拨打“110”报警电话,称“在某大学招待所103,我的前女友杀我,她拿刀捅我,我流血,受伤严重需要救护车,她也要,我们分手了,她想同归于尽,她骗我过来陪她。”该录音当庭向被告人周丽娟播放,周丽娟对录音内容予以确认。

  最终,北京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周丽娟判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并应依法对其限制减刑。

  摄影/李佳早餐加盟广州早餐加盟www.xgmdj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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