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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罗俊华1 于 2016-6-27 14:35 编辑
[原创]萍乡市参战老兵关于请求对中越自卫反击战中萍乡藉牺性了的烈士进行悼念活动的报告 2014-03-06 10:55:58| 分类: 荣军时事政策 | 标签: |字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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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委,市政府.市民政局领导:
我们是萍乡籍的对越自卫还击作战中牺牲了的革命烈士的家属,是曾同革命烈士同为一个战场同为一战壕的同患难共生死的战争幸存的兄弟战友.想当年一九七九年对越自卫还击作战中,为了捍卫祖国尊严、神圣领土的完整不可侵犯,维护国家主权,一代中国军人,年轻的士兵,响应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号令,义无返顾的冲上保家卫国的战场。他们用生命在中华版图上镌刻祖国的尊严;他们用热血在国旗上挥就人民利益;他们在烈火硝烟中以血肉之躯筑立起边关屏障。他们在**林弹雨中所表现出的英勇顽强,前扑后继,大无畏英勇牺牲精神与前辈毫不逊色.他们打出了国威.军威,他们用生命和鲜血谱写出的爱国主义高亢旋律,将永远激励和鼓舞着我中华民族最为强烈震撼的振兴中华的爱国热情。是受党和人民几十年培养.教育和严峻考验出来的钢铁战士;是无愧于祖国和人民;无愧于党的宗旨和事业的;无愧于我人民军队神圣的爱国为民的伟大荣耀的!
忠诚于祖国和人民的英烈 :你们临终时紧紧地拉着我们的手断断继继地说:"要出色地完成战斗任务......拜托照顾好我家中的父母,妻儿家小...;"战友啊,我们的兄弟!!我们实现了你的"要完成战斗任务"的遗愿,这三十五年来,我们可没有完成好你们的重托,没能照顾好你的父母,妻儿家小啊!!你们的父母也就如我们的父母.父母们和我们这些战友兄弟们,几十年来我们日想月想无时不刻都在想能在每一年的清明时节前往你血染的边疆,义献忠骨的墓前叫声"我们的好儿啊!儿------".叫一声"兄弟啊,好兄弟";能親手给陵墓发一柱香,献一朿花,培一杯土啊!!!但我们的父母已年老,妻儿家小现还在受贫寒;而其实我们这些兄弟们也是很无能.我们也是更无奈,我们的日子还不好过!我们的晚年生活更无着落呀?!!!所以才始终都没能实现去你墓前扫扫墓的梦想,我们的好兄弟!战友,你地下瞪眼也有知.我的亲爱的兄弟战友啊.我们也想细细地和你叙说:我们的战友情,战友心是相印的.我们都有着共同的情怀,共同的理想和期盼!悔恨呀,我们也无比的悲悔,心也更寒酸!抬头问苍天???为何叫我们抛头颅洒热血,还要叫我们终生流泪???天理何在?人情何故呀?!又有谁能!!!能为中华民族的忠魂和以及还有一息尚存的人民的功臣;他们的父母,妻小儿女,兄弟姐妹们擦干快要留尽的眼泪啊?!!!
烈士是国家的英雄,中华民族的英魂.而不是哪一家或民间团体的私人英雄;也并非只有烈士家人才是烈士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广旷的神州土地上,每一个享受着祖国和平富强,繁荣昌盛的自由阳光.幸福生活的当代中国人,都是烈士的后人,都是烈士的传人.理应被历史所铭记,理应为后人所颂扬.后人也应要祭拜!并要把这一祭拜,从广意上升至“国家行为”的层面上,方能告慰那成千上万的为国为民而献身的英灵.以安抚籍慰那成千上万的为国为民而流血流汗的幸存者和抚养英烈成长的可怜可敬的父与母!
现今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二0-0年清明节前夕国家民政部下发《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以县以上政府民政部门,要积极地引导,组织有效的服务于烈士家属和民间团体组织等前往烈士的安葬地陵园进行扫墓活幼,就祭扫烈士陵墓等活动中的组识形式与时间,旅差,食宿,交通工具,及生活补助等都作了规定.并要求各地县要以烈士纪念设施为载体,组织开展祭扫烈士陵墓活动.把烈士陵园当成国家对人民,特别是对青少年-代进行爱国主义精神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基地.
二O一三年七月三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文件指出, 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涌现出无数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矢志奋斗、无私奉献、英勇牺牲的烈士,他们的功勋彪炳史册,他们的精神成为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的力量源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二、广泛开展纪念烈士活动
每年清明节、国庆节等节日和重要纪念日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和驻军部队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充分利用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组织开展祭奠烈士、缅怀英烈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瞻仰烈士纪念设施、献花植树等经常性纪念活动,将烈士纪念活动融入日常生活、学校教育和红色旅游。
七、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烈士纪念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坚持继承与发展并举、建设与保护并重,努力推动烈士纪念工作深入持久开展。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行政主导、部门主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烈士纪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烈士纪念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文明城市、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考评内容,同步考评、同步推进。
诸如以上中共中央两个文件的发布,确实也为我们这些烈属和参战老兵,终于能够打开,多少年来深藏心底,想要去看望和祭拜长眠在南疆的好儿女,好兄弟的无尽怀念之情的心结.充分的表达了我们这些烈属和参战老兵三十五以来的心声!中华民族清明时节举行的扫墓,祭拜先祖.追根认祖,是缅怀民族英灵业迹,继承和牢记先烈遗志,承先启后,籍以告慰先烈英灵的优良习俗和传统,应发扬光大.今特在此,全体中越自卫还击战中萍乡藉牺性了的烈士家属和退役的战争幸存者,郑重向市委,市政府及民政部门领导提请报告:今年的清明时节,我们准备举行前往广西等地所安葬的萍乡藉革命烈士陵园进行逐个扫墓,祭拜等悼念活动.我们要求:由政府.民政部门组识,牵头协调与烈士家属和退役的战争幸存者在所在地和革命烈士安葬地的政府民政部门的组识形式与时间,旅差,食宿,交通工具,及生活补助等方面,作出全面统一的安排,处理和服务工作.特此申报,谨请政府和民政部门在清明节前十天给予我们及时的批复为昐!我们持目以待!谢谢!
特此
报告
萍乡市藉中越自卫还击战烈士家属
萍乡市对越自卫还击战战友联谊会
二0一四年三月六日
(43军129师陈建平/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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