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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 郭美佳/报道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长春市民政局了解到,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长春市关停并转企业的退休老兵中的残疾军人,其残疾抚恤金由民政部门发放,没有参加医保的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在医保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予以补助,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按不低于50%的标准给予补助。另据了解,关于企业退休老兵的政策,可咨询其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责任编辑: 刘欣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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