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苑

标题: 情系南疆谈网易博客、腾讯群 [打印本页]

作者: 情系南疆    时间: 2013-4-15 05:59 PM
标题: 情系南疆谈网易博客、腾讯群
本帖最后由 罗俊华1 于 2016-6-27 17:06 编辑

网易《对越作战老兵之家》圈子圈主情系南疆谈腾讯群、网易圈子与群友博友及各位朋友
原创:情系南疆
   首先问候各位战友们好朋友好,最重要的问候全国的对越自卫反击作战的近百万参战幸存战友们好!
   几年来,我建立了自己的网易博客,也为了全国参战老战友们建立了属于我们参战老兵交流的平台《对越作战老兵之家》圈子,其实无论各地对越自卫反击作战参战战友办什么样的圈子,办什么参战老兵的群都是一个目的,那就是希望全国对越自卫反击作战参战老兵团结一致,互帮互助,牢记当年对越自卫反击作战(广西方向、云南方向)十年作战惩治越南侵略者,严守边疆领土完整、人民安居乐业为国威军威而战的那场战争,为了一生仅有的那一次的(也许是最后一次的)战友生死感情!这是一份刻骨铭心的感情,是一份终生难忘的感情!对于每一个战友越经历生死感受越深的战友其感受会越深刻!!!!!!很多的有感知的战友,深切怀恋那份战友感情的战友都希望在网络发展这么发达的时代通过自己的仅有的网络知识去通过不同的网路渠道和各自的方式让这个社会上的人了解我们国家的历史,了解我们对越自卫反击作战参战老兵的作战经历,从而来了解那场战争的真正经过,也通过参战战友的文章、各种回忆录、以及其他方式的交流来更详尽的了解那场战争,了解牺牲战友的牺牲经过,了解幸存老兵的生存生活环境等等等等。这是我们参战战友和社会各界都可以理解的,也是无可厚非的。
   在几年来,我加入了几十个圈子,也加入了几十个腾讯群,早期我很喜欢在群里发表一下我的个人言论,希望唤起战友们的共鸣,使全国对越自卫反击作战参战战友不忘当年老山作战精神,继续发扬老山作战精神,团结一致,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新的时期战友们团结一致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也希望战友们精诚团结,有困难找政府,把各地特困参战战友的情况及时的反映给政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更好地解决参战老兵的问题。可是随着网络的发展,各位战友对网络的了解,网易及其他参战战友群、圈子、网站似乎我感觉有些乱,有的战友办理了圈子和腾讯群,但是目标不明确,有的战友可能只是头脑一热就是希望在这里找一下失踪多年的战友,也有的就是有钱了想在闲暇时在这里与战友们聊一聊,我认为这仅仅不够,甚至有的战友群有的战友胡扯淡很来劲,谈起战友们的事马上销声匿迹,我们作为当年浴血奋战疆场的战士,应该敢于担当,而不是关键时刻做缩头乌龟,连句正义的话也不敢说。我们的战友群和圈子都是为了唤醒参战战友的意识,给参战战友一个交流的平台,都是为了所有幸存老兵能有一个好的生活,一切为了我们的生死弟兄们而服务,这是宗旨。所有违背这些宗旨的群和圈子办与不办都是有待于参战战友们商酌的。有的也确实没必要的。对越自卫反击作战参战战友的圈子和群就是战友们交流的平台,千万不要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进入,那就失去了意义。我们的大多参战战友还处于十分困难之中,全国30%——40%的对越自卫反击作战参战老兵虽然当时是国家的政策也好,形势所迫也好政府把立功受奖和伤残人员进行了妥善安置,但是随之这些参战老兵又有80%——90%下岗失业,更有大部分参战老兵回乡务农,目前这些回乡务农的参战战友90%以上不上网或者是没有条件上网,当年分配到企事业单位的下岗参战战友也有70%——80%不上网,所以他们不了解战友们的信息,当然他们的实际困难也无法及时的传递给各位老战友,他们更不了解国家的有关政策,有的战友是通过孩子上网传递给战友们信息,所以,我呼吁各位对越自卫反击作战参战战友圈子、腾讯群等其他网站及各种形式的参战战友网络系统,以一种正确的方式和形式,必须极端负责任的行为和言行从整体参战战友利益考虑,把参战老兵的各种应该的办的事务办好,杜绝群内胡扯淡闲聊,及各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希望各位参战战友、圈主、群主及各位一直以来关注和关心对越自卫反击作战参战老兵的朋友们群策群力把对越自卫反击作战参战老兵的事情办好,把对越自卫反击作战参战牺牲战友的家属、及参战幸存老兵的实际困难及待遇问题反映给政府,真正从根本上解决这些为了国家做出过一定贡献的人们的生存生活问题,更希望生活条件比较好的战友从行动上其他方面给予昔日出生入死的特困战友们大力支持!你的参与就是对战友们的最大支持和帮助!
  无论话题对与不对,说的多与少,都是我的一份真挚战友感情,我们是生死弟兄,请各位老战友和朋友指正。


  








   对越自卫反击作战参战幸存老兵只要一碗饭吃!!!

看到这些,我不知道你们想让我说点什么?政府又应该说点什么?


作者: 倾城    时间: 2013-4-16 09:50 AM
看不到图片




欢迎光临 老兵苑 (http://bbs.laobingyuan.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