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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养老“碎片化”有违公平必须并轨 [打印本页]

作者: 南宁舰    时间: 2012-12-28 08:21 PM
标题: 养老“碎片化”有违公平必须并轨
本帖最后由 罗俊华1 于 2016-6-27 17:07 编辑

[tr][td]养老“碎片化”有违公平必须并轨
      长期以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人员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方面的待遇“双轨制”饱受社会诟病。近日,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随着社保标准的提高和改革的不断推进,“双轨制”终将合并统一。专家虽早已指出,“并轨”乃大势所趋,如今主管部门负责人作同样的表示,仍给人以不同寻常之感。
  这当然会让企业人员看到希望,同时也可能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感到不安,因为从“双轨制”到“并轨”,涉及重大的利益调整,而在此过程中,必然触碰后者的既得利益。如果只在增量上做文章,大家都来向高标准看齐,国家的财力不可能承受,更难以持续。不过,“双轨制”的合并统一,目前更多的还只是一个获得广泛认同的、业已明确的改革方向,而非短期内便可实现的目标。仅以养老保险制度而言,早在2008年,国务院已出台推进五省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但迄今似未见试点单位有正式实施方案。改革遭遇的困难由此可见。
  抽象地谈改革,谁都点头称是,一触及自身利益,态度就可能两样。很多大学毕业生在万里挑一的竞争局面中,仍以做GWY为职业首选,是因为都怀着为人民服务的强烈愿望吗?很多人削尖脑袋往事业单位挤,是因为都怀着强烈的事业心吗?坚硬的现实摆在那儿,进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时旱涝保收,退休之后所享受的待遇也远高于机关之外的人。“并轨”改革的阻力,就来自机关事业单位的既得利益群体,以及与此利益攸关的群体。
  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也是“自然正义”,而做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则不能不建立在社会正义的基础之上。企业职工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则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这样的“双轨制”完全是人为的结果,虽不无历史原因,但又有什么正义可言呢?
  有专家指出,我国现行的养老金制度还不止是“双轨制”,而是“双轨制”之下的极为繁多的不同制度安排,衍生出了数以百计的小制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碎片化”。因为就业身份的不同,退休之后的待遇就千差万别,不合理的制度叠床架屋,活生生的人就这样被硬分为三六九等。企业退休职工一个月的养老金只有一两千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用掏自己的腰包,凭什么还可以领到六七千、八九千元的退休金?即使在机关单位系统,退休的悬殊待遇也无公正可言。你在职时是局长,操心多,贡献大,有相应的待遇,为什么退休之后的待遇,就一定要比从处级科级岗位退休的人高很多呢?你在职时是高级职称,水平高,贡献大,享受了相应的待遇,为什么退休之后的待遇,却要比只有中级职称的人高出一大截呢?
  我们打破了职务终身制,这是历史性进步,但还有职务终身制的残余,比如待遇终身制。至于基于身份不同的不平等待遇,则在医疗、养老等领域都普遍存在,甚至延及下一代。由此也不难看出,改革社会保障体制,终结“双轨制”,牵涉方方面面的变革。如果考虑到广大农民的社会保障,则改革更是任重道远。今年10月的一则新闻是,重阳节前夕,北京市农民首次领取退休养老金。事虽不大,却有划时代意义。这意味着,中国农民开始告别千百年来无退休的历史和偏见,而广大农民不能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社保权利的观念与制度开始丧失其“合理性”。(滕朝阳)
[责任编辑:章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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