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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保护伤残荣军医院合法权益 制止云南昆明违法犯罪野蛮拆迁 [打印本页]

作者: 倾城    时间: 2012-12-18 07:35 PM
标题: 保护伤残荣军医院合法权益 制止云南昆明违法犯罪野蛮拆迁
      保护伤残荣军医院合法权益
   制止云南昆明违法犯罪野蛮拆迁
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
昆明春城荣军古楼医院是云南省荣军工作促进会的医疗机构,系参战老兵自己的民办爱心公益非营利省市新农合医保定点合法医院,现用产权地是和昆明食品旅游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而来的,自2002年起至2032年到期,迄今为止还有19年的租赁期。
医院成立后至今投入了总计三千多万元购置、安装医疗设备,及硬件建设,具备了与资质相符的医疗条件。自成立15年来,为云南伤残军人作了许多实事成绩,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2012年8月28日,黄龙山饲料公司昆明食品旅游有限公司称荣军古楼医院地皮已经被政府征用,昆明市政府规划用于修建地铁项目,在没有任何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以修建地铁项目不作补偿为由,几次三番要医院限期搬迁,对拥有6000多平方米的医院只给予800000元左右的补偿。因其未出示任何拆迁手续及政府部门规划证明及拆迁证明,医院拒绝了其拆迁主张。2012年12月7日,盘龙区富达拆迁公司在未与医院达成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限期三天的搬迁強制拆迁。并设置围栏,野蛮将医院封闭,使医院无法运营。并且拆迁公司现仍在继续进行拆除承租房屋的施工,医院拨打110报警,出警警察也根本不制止违法拆迁活动。
        开办医院必须拥有足够长的时间来经营,之所以从开办之日就注重公益形象宣传和医院广告投入及硬件设施建设的投入。仅仅从品牌宣传的广告投放上,每年的投入不少于1000万。任何一家民办医院,没有广告就没有品牌。但是,光有品牌没有实力是无法生存的。
        一旦被强拆,荣军鼓楼医院花去数千万的广告投入就等同于打了水漂。
        一旦被强拆,无法搬迁的固设施就将报废,可以搬迁的也需要根据要求进行房屋改造,损失惊人。
        一旦被强拆,医院所有的证件将报废,重新办理这些证件的资金投入可想而知。
        昆明地铁建设已经进行四年多了,在此期间,荣军鼓楼医院始终没有接到规划公告,没有任何口头和文字的通知,而就在四年时间,因施工造成医院几乎瘫痪,无法正常工作,处于报停经营中,9月5日才拆除围栏,刚刚准备恢复经营,却被通知“强拆”。
      请问,法制中国的今天,难道昆明这个地方可以有法不依?
        一群伤残老兵紧急呼吁善待荣军医院
        荣军鼓楼医院是云南省荣军工作促进会的公益实体企业,15年来,医院为云南伤残军人及家属作了许多实事,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医院被政府评为双拥模范单位。
      医院遭遇强拆的消息传到当年参战老兵那里,他们在联名呼吁中说:作为为社会做出卓越贡献的荣军单位一定要支持配合政府工作行为,但我们对于拆迁公司打着地铁修建为幌子的限期搬迁不得不提出强烈质疑。
         云南伤残老兵代表在请愿书中呼吁:“如果真的是为地铁建设需要拆迁的话,必须按国家政策法规及时传达政府文件精神和拆迁补偿方案,并积极按协议等进行安置补偿;请求政府为曾经服务过伤残老兵的荣军医院找地方安置,让我们这些被社会遗忘的伤残老兵继续有个经营实体,有个“温暖的家”。强烈呼吁上级领导保留鼓楼医院这块荣军品牌,毕竟这是我们云南伤残老兵荣军的实体;我们云南伤残老兵的光荣和骄傲!”
       百家维权网站联盟认为:野蛮强拆形形色色,但荣军鼓楼医院在昆明遭遇的强拆手段的确罕见。荣军鼓楼医院还有19年的租赁期这是不争的事实,让企业服从政府无偿搬迁,医院损失超过亿万元也是不争的事实。这家荣军企业的遭遇,值得上级领导关注和重视。
   尊敬的领导,医院遭遇的强拆实属罕见:拆迁人拒不出面,拆迁公司置医院的基本物权于不顾:一不出示产权转让的法律文件,二不出示拆迁证明,三不出示规划文件,就用围栏将医院严严实实围了起来,并扬言要在某天夜晚夷为平地让医院消失。其行径不禁让人疑惑:其如此嚣张,究竟从哪里来的权利?谁在为其撑腰打气?这种野蛮行径,已经受到医院全体职工、住院病患伤残老兵的强烈抵制,如不尽快切实解决,随时有发生为国家流血伤残老兵被赶到马路上无家可归、发生流血冲突事件的可能,为此,特报告如上,请领导百忙中过问此事。           此致

  ( 转载)                                   春城荣军古楼医院
                                       二0一二年十二月九日




作者: 战豆    时间: 2012-12-18 08:32 PM
本帖最后由 罗俊华1 于 2016-6-27 15:18 编辑

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的是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条例),上述补偿已经不符合590号令的要求,起码是拆一赔一;不然按照590号令,必须按照本地段市场地价、房价由国家正规评估机构给予评估后,进行货币折算给予补偿。关于停业补偿是房屋征收公告发布后,停业之日起,直至恢复营业期间给予停业补偿,标准是各省定。关于产权调换部分,还必须进行房屋装修部分的评估、土地地面面积评估与补偿,使被征收户(单位和个人)回迁后不受过多损失(或者仍有盈余)。


作者: fyxtyb    时间: 2012-12-19 09:49 AM
本帖最后由 罗俊华1 于 2016-6-27 15:18 编辑

这个事情的过程 做法 觉得很震惊。一:在协议没有达成和补偿问题没有妥善解决的情况下,强制拆迁的前提是什么呢?二。手里面光光的 什么合法的手续都没有出示 就敢暴力拆迁 根据又是什么呢?三。对有公益性的单位 没有安置好的情况下 就强制拆迁 损害的可是多数人的利益 当然 有关部门肯定会有自己的根据 会精打细算的 给一个大体的补偿 无视当初的实际投资的巨大 忽视对这些实际投资的评估 这些矛盾就解决了吗?
我认为:不要把复杂 涉及稳定的矛盾“小葱拌豆腐” 看得那么简单 要过细地做一调研 开开听证会 广泛的听取意见 有个双方都能接受的预案最好。如果暴力拆迁 “黑石头”拆迁  伤了得可是宪法的尊严 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那么 我们以“大局”的名义 所带来的是大局的利益吗 ?希望有关部门 真正为了天下 为了弱势群体说句公道话 不要扩大矛盾 造成冲突 办法总是比困难多 审慎处理 合情合理合法为上策!。。。。。。



作者: 竹叶青青    时间: 2012-12-20 11:57 AM
本帖最后由 罗俊华1 于 2016-6-27 15:18 编辑

重要的不是它医院在什么地方,而是他为我们的荣军伤残老兵做了多少事。在这物欲横流的今天,我们还能为伤残老兵们做什么,该做点什么???


作者: 宽厚    时间: 2012-12-20 04:03 PM
本帖最后由 罗俊华1 于 2016-6-27 15:18 编辑

个人觉得 医院在规划上有问题,既然是租赁的地方 长期性就难弄以得到保障。租赁合同中一般对涉及拆迁问题都是自己解决,难以在法律上站住脚。


作者: 101空降兵    时间: 2012-12-20 04:05 PM
本帖最后由 罗俊华1 于 2016-6-27 15:18 编辑

支持老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 倾城    时间: 2012-12-21 08:16 AM
承租人是合法的被拆迁主体
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16条规定,“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可以看出在拆迁行为中,房屋承租人是独立于被拆迁人存在的,是合法的被拆迁主体。
2、承租房屋拆迁时承租人享有权利
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承租人给予安置。

作者: 倾城    时间: 2012-12-21 08:20 AM
1、承租人是合法的被拆迁主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16条规定,“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可以看出在拆迁行为中,房屋承租人是独立于被拆迁人存在的,是合法的被拆迁主体。

2、承租房屋拆迁时承租人享有权利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除房屋承租人给予安置。

作者: 倾城    时间: 2012-12-22 10:50 AM
宽厚 发表于 2012-12-20 16:03
个人觉得 医院在规划上有问题,既然是租赁的地方 长期性就难弄以得到保障。租赁合同中一般对涉及拆迁问题都 ...

国务院颁布的条例适应所有的无论企业还是私人的 各有相应的条款 看来 大家还要多学法律知识 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 宽厚    时间: 2012-12-22 12:17 PM
本帖最后由 罗俊华1 于 2016-6-27 15:18 编辑

国务院颁布的条例适应所有的无论企业还是私人的 各有相应的条款 看来 大家还要多学法律知识 用来维护自己 ...[/quote]
主要要看当初的租赁合同是如何签订的,这个很关键。 现在房屋出租合同:如果有如遇到拆迁将无条件自动搬离,现在的出租房屋合同都会这样写。如果载明了因租赁方已经投入后遇到拆迁 出租方要给予补偿就好办,如果什么都没有的话只能是协商性质,协商的弹性太大,站在老兵的角度要讲这个感情,但是条条是死的。本人经历过2次拆迁,也在法院泡过2年,诉讼经历过5次。申诉 仲裁 复议都走过。


作者: 倾城    时间: 2012-12-22 12:37 PM
宽厚 发表于 2012-12-22 12:17
主要要看当初的租赁合同是如何签订的,这个很关键。 现在房屋出租合同:如果有如遇到拆迁将无条件自动搬 ...

合同签的早 没提拆迁的事情  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也有相关法律为依据的。
作者: 宽厚    时间: 2012-12-22 01:33 PM
本帖最后由 罗俊华1 于 2016-6-27 15:18 编辑

合同签的早 没提拆迁的事情  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也有相关法律为依据的。 ...[/quote]
关键是价值的理解,涉及拆迁承租人的补偿不是从运作的品牌内涵价值来的,而是从停工损失,搬迁损失来,这个两者相差太远,在本地有很多实际例子,1是给予适当的各类补偿,2是另指定其他地方安置继续租赁。很难达成一致。在整不动的情况下,一些卑劣的手段就回出现。


作者: 倾城    时间: 2012-12-23 09:03 PM
宽厚 发表于 2012-12-22 13:33
关键是价值的理解,涉及拆迁承租人的补偿不是从运作的品牌内涵价值来的,而是从停工损失,搬迁损失来,这 ...

呵呵 在整不动的时候 老百姓肯定整不动!没办法!现实就是这样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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