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苑

标题: 关于调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标准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倾城    时间: 2012-12-9 01:54 PM
标题: 关于调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0-09    来源:管理员机构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统计局,市直各企业主管部门,驻潭中央、省属企业:       根据省人事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湘人发《关于调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标准的通知》([2008]119号),从2009年1月1日起,对我市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标准调整如下:
      (一)调整企业在岗军转干部的解困标准。鉴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为此,今年我市企业在岗军转干部解困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52元为基数,连排、营、团和师级军转干部在此基础上分别增加20元、85元、155元和200元级差。2009年的具体解困标准为:师级2252元,团级2207元,营级2137元,连排级2072元。在岗军转干部本人工资收入低于上述解困标准的,从今年1月1日起,补齐到相应职级的解困标准。
      (二)调整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解困标准。鉴于我市上年度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和基本养老金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每月1371元,为此,今年我市企业退休连排、营、团和师级军转干部在此基础上每月分别增加30元、110元、210元和300元级差作为解困标准。2009年的具体解困标准为:师级1671元,团级1581元,营级1481元,连排级1401元。按湘劳社政字[2009]1号文件调待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纳入此次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补齐时的基数,即以2008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为准,没有达到上述解困标准的,从今年1月1日起补齐到相应职级的解困标准。
      解困标准调整后,湘人发[2004]69号、[2006]131号和[2007]115号文件规定发放的退休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继续执行。

作者: 鱿鱼    时间: 2012-12-9 07:04 PM
本帖最后由 罗俊华1 于 2016-6-27 14:48 编辑

战争不只是军官干部的事也不是只死军官,士兵为什么就不解困呢?这就是人为的在参战老兵中制造不稳定,不和谐,在制造混乱,罪在谁?






欢迎光临 老兵苑 (http://bbs.laobingyuan.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