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苑
标题:
请 愿 书【情系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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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边防五师向中源
时间:
2012-11-5 11:20 PM
标题:
请 愿 书【情系老山】
本帖最后由 罗俊华1 于 2016-6-27 14:51 编辑
请 愿 书【情系老山】
云南省委、省政府;
现将我们参战军人身份认定的问题反映如下,请按照国家民政部(民发2007-102文件)精神给予落实解决。
我们是云南省姚安县参战老兵,根据民政部有关规定,我们已经向姚安县民政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我们是参战老兵,但令人不解的是,姚安县民政局仍然不按上级规定的那样,给我们办理参战身份认定,我们多次反映均无结果,在百般无奈下,我们只好来到昆明向省委、省政府反映,希望能够在没有反映到党中央和国务院之前能够圆满解决。
具体情况如下:
我们是姚安县弥兴镇和栋川镇人,1979年2月17日对越作战开始后,我们于1979年2月27日应急入伍的农村退伍老兵,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14军118团。我们在部队服役期间,参加了对越作战,不怕流血牺牲,为维护国家和领土完整、为保卫边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忠实履行军人职责使命,作出了无私奉献,理应受到社会的尊重和优待。然而让我们七人感到不解和愤怒的是,我们同年同月同时入伍,同在一个团的128名战友,同在一个连队的姚安参战老兵都拿到了参战补助,而我们却因档案里面没有参战记载而没有拿到,根据民政部的规定,我们已经找到县民政部门多次反映,却没有结果。后来,我们于2012年8月20日曾向县民政局鲁国荣局长反映此事,当时他要我们找三名参战老兵证眀,我们也办到了。过了几天再次去找他时,他却不给办理,却说不出来任何理由。按照“民政部文件--民发[2007]102号” 【民政部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参战参试部队退役人员身份认定有关政策性问题解答】,对漏报人员或档案无参战记录只要情况属实,经已经确认身份的同批战友2至3人的证明,即可认定,县区民政部门应予以认定,逐级上报。我们按照上述文件精神出具证明材料后,姚安县民政局却不予办理我们的参战身份认定,却说不出任何理由,这一情况传出后,引起了姚安县全体参战老兵的高度关注和愤怒,请省委、省政府从关爱民生,关注民情的大局出发,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原则,确实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向你们提出这一诉求的同时,也在互联网上发布这一诉求,以期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这一诉求的解决落实进展情况我们在互联网上也将宣传发布。我们坚信省委、省政府能够根据民政部相关文件精神给予督导落实这一情况,并给予妥善解决。
附:民政部文件--民发[2007]102号有关政策解释条文
13.问:部分退役人员档案有参战记载,可退伍证上的部队代号不在认定范围,是否给予登记?
答:对本人档案有参战记载,部队代号不在认定范围的退役人员,应先予以登记,同时将部队代号、参战时间以及参战类别等详细情况上报省厅,省厅汇总后报民政部,由民政部与军方协调确认后,再予以认定。
14.问:对参战部队留守人员是否按参战人员对待?
答:对整建制参战部队的留守人员,应视为参战人员,给予登记认定。
战友证明材枓附后
反映人:
代连红,姚安县弥兴镇弥兴村委会下屯八组,退伍证号;027986,电话15125889367。
李绍华,姚安县弥兴镇上屯村委会石官二组。退伍证号;026349;电话15096488254。
李应忠,姚安县弥兴镇上屯村委会退伍证号;电话13094320542。
李应保,姚安县弥兴镇上屯村委会石官三组,退伍证号;电话13708783247 。
孙凤顺:姚安县栋川镇长寿村委会下新屯四组83号,退伍证号;836378,电话:0878----5722195。
董华光,姚安县栋川镇长寿村委会下新屯一组79号,退伍证号;038078,电话:18387808908
陈家良,姚安县栋川镇长寿村委会下新屯六组127号,电话:136387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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