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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下拨2015年优抚补助经费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倾城    时间: 2015-2-7 09:58 AM
标题: 关于下拨2015年优抚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街道、泽雅镇社会事务办、财政所:

  2015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的拥军优属工作,经研究,决定下拨129.52万元优抚补助经费。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春节慰问和其他优抚对象在生活、医疗等方面困难补助。现将有关经费使用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节慰问对象及标准

  享受民政抚恤和生活补助的: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红军失散人员、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慰问金各1000元。

  2、无工作单位或无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既是复员军人又是残疾军人双重身份的)每人慰问金1000元,由区民政局直接打入其本人银行帐户。

  3、建国前农村“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老同志、红点户”每人慰问金1000元。

  4、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慰问金800元。

  5、参战退役人员、“补充兵”每人慰问金600元。

  二、春节慰问品赠送及标准

  春节前各单位自行组织采购慰问物资,人均慰问品标准为150元。

  慰问品赠送对象包括在册享受补助的“三属”、复员军人、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补充兵员”、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现役军人家属,以及未享受三属定期抚恤补助的遗属等人员。

  三、医疗保险对象及标准

  各单位要统一给予办理缴纳在册重点优抚对象201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部分。人员包括“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充兵员”、参战退役人员、残疾军人(7至10级无工作单位)等,个人缴纳部分给予补助350元。

  四、有关要求

  各镇街要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将区政府为2014年度夏秋季应征入伍义务兵制作的“光荣之家”送至每位军属家中,要将慰问金和慰问品发放到每位优抚对象手中,把各级党委、政府的温暖送到优抚对象心中。通过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积极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社会氛围。

  其他未享受民政补助的特困退伍军人、烈属等生活困难的,各镇街自行掌握补助额度。各单位要按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抓好落实。各基层商会帮扶结对的重点优抚对象要在春节期间安排走访慰问。

  附件:

    1、2015年优抚补助经费分配表

  2、2014年残疾军人花名册(Excel版)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14年12月4日

  附件1:

2015年优抚补助经费分配表

单位

金额(元)

景山街道

32500

新桥街道

42700

娄桥街道

98150

潘桥街道

92000

梧田街道

116750

南白象街道

50600

郭溪街道

123500

瞿溪街道

81450

丽岙街道

106000

仙岩街道

140900

泽雅镇

229250

茶山街道

117000

三垟街道

6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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