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苑
标题:
关于下拨2015年优抚补助经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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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倾城
时间:
2015-2-7 09:58 AM
标题:
关于下拨2015年优抚补助经费的通知
各街道、泽雅镇社会事务办、财政所:
2015年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的拥军优属工作,经研究,决定下拨129.52万元优抚补助经费。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春节慰问和其他优抚对象在生活、医疗等方面困难补助。现将有关经费使用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节慰问对象及标准
享受民政抚恤和生活补助的: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红军失散人员、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慰问金各1000元。
2、无工作单位或无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既是复员军人又是残疾军人双重身份的)每人慰问金1000元,由区民政局直接打入其本人银行帐户。
3、建国前农村“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老同志、红点户”每人慰问金1000元。
4、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每人慰问金800元。
5、参战退役人员、“补充兵”每人慰问金600元。
二、春节慰问品赠送及标准
春节前各单位自行组织采购慰问物资,人均慰问品标准为150元。
慰问品赠送对象包括在册享受补助的“三属”、复员军人、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补充兵员”、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现役军人家属,以及未享受三属定期抚恤补助的遗属等人员。
三、医疗保险对象及标准
各单位要统一给予办理缴纳在册重点优抚对象201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部分。人员包括“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充兵员”、参战退役人员、残疾军人(7至10级无工作单位)等,个人缴纳部分给予补助350元。
四、有关要求
各镇街要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将区政府为2014年度夏秋季应征入伍义务兵制作的“光荣之家”送至每位军属家中,要将慰问金和慰问品发放到每位优抚对象手中,把各级党委、政府的温暖送到优抚对象心中。通过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活动,积极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社会氛围。
其他未享受民政补助的特困退伍军人、烈属等生活困难的,各镇街自行掌握补助额度。各单位要按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抓好落实。各基层商会帮扶结对的重点优抚对象要在春节期间安排走访慰问。
附件:
1、2015年优抚补助经费分配表
2、2014年残疾军人花名册(Excel版)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14年12月4日
附件1:
2015年优抚补助经费分配表
单位
金额(元)
景山街道
32500
新桥街道
42700
娄桥街道
98150
潘桥街道
92000
梧田街道
116750
南白象街道
50600
郭溪街道
123500
瞿溪街道
81450
丽岙街道
106000
仙岩街道
140900
泽雅镇
229250
茶山街道
117000
三垟街道
6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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