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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优抚对象抚恤金再提标 “两参”人员每人每月6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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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兵老乐
时间:
2014-12-24 08:52 PM
标题:
优抚对象抚恤金再提标 “两参”人员每人每月658元
本帖最后由 罗俊华1 于 2016-6-27 14:42 编辑
2014-12-24 08:25 中吴网
日前,我市对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再次提标,并首次将“两参”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纳入自然增长范围。
今天(12.23),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日前我市下发了《关于调整市区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的通知》。7月起,市区一级因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提高至6587元/月,较去年增长546元/月;城镇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至2787元/月,较去年增长231元/月;抗战时期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金标准提高至2309元/月,较去年增长226元/月。其中,我市各级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为全省最高。
另外,“两参”人员(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已列入重点抚恤优待对象,常州首次将其生活补助标准相应纳入自然增长范围。市民政局优抚处处长周伟说,“‘两参’人员国家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60元,而我市通过各方面协调,把这部分人员的补助标准纳入自然增长范围,调整为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3%。”为此,12月1日起,常州1560名“两参”人员每人每月将可以拿到658元抚恤补助金。(周羽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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