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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日宣布对钓鱼岛行使“JC权”可实施逮捕 [打印本页]

作者: 显初    时间: 2012-9-15 01:36 PM
标题: 日宣布对钓鱼岛行使“JC权”可实施逮捕
本帖最后由 显初 于 2012-9-15 13:37 编辑

           原标题:日宣布对钓鱼岛行使“JC权”逮捕“登岛外国人”

   【环球网报道记者 李宗泽】据日本共同社9月14日消息,日本海上保安厅和JC厅14日通过政府官报公示了19个海上保安官可行驶JC权的地点,包括钓鱼岛在内。

       19个地点具体为:东京都的冲之鸟岛、南鸟岛、硫黄列岛等14处,钓鱼岛、冲大东岛和硫黄鸟岛,长崎县的男女群岛和肥前鸟岛。

  而有关竹岛(韩国称:独岛)和北方四岛(俄罗斯称:南千岛群岛),日本则以“处于外国的实际控制之下,事实上不可能执行法律”为由排除在外。

  本月25日实施修改后的《海上保安厅法》后,对于非法登陆上述岛屿的外国人,海上保安官可代为履行JC职权实施搜查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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